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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建议助推郴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17-12-08 来源:九三学社郴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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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郴州市农业委员会召开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调度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培训会上获悉,郴州市已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2017年郴州市综合绩效评估实施方案》(郴办发[2017]16号)中,在“人本郴州”项中单独考核,反向计分2分。这标志着九三学社郴州市委副主委、市审计局副局长、市人大代表曹世香提出的《关于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年度绩效评估内容的建议》得到采纳,这一重大举措将成为市委市政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力要保障。

曹世香代表近年来十分关注我市“三农”工作,在了解到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和困难后,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向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代表建议,呼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年度绩效评估的内容当中,以充分发挥绩效考评这一政策导向的特殊作用,促进基层进一步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同时,为促进全市农业产业提升品牌形象,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实现农民增收和脱贫攻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曹世香代表在建议中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头联着农产品的品质和声誉,影响到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一头联着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健康安全,甚至影响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无论是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都是巨大的,影响是深远的。目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多,2016年中省对我市农产品质量抽检时,蔬菜类的合格率为98.8%,在全省排名第7位;水果类、茶叶类合格率均为96%,刚好及格,在全省排倒数第一;在其他专项抽检监测中,也还存在重金属残留和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这说明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还存在较大差距,基础还十分薄弱,若不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遏制,我市农产品品质将缺乏机制保障,市场将对本市生产的农产品缺乏信心,由此带来的工作压力将会无法承受。为此,曹世香代表建议,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层层传导到县、到乡、到生产主体,真正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市场主体责任”,把工作基础夯实,确保在中省考核和省里推行的“双随机”、“飞行抽检”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中能顺利过关,进而确保全市农产品的安全、环保、优质。

该建议提出后,得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庭多次带领市农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强力支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市委办、市绩效办领导深入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协商具体落实办法,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市绩效办作为该建议的具体承办单位,在收到建议后,立即召集市农委的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市综合绩效评估工作委员会领导汇报。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欧阳锋在听取情况汇报后,充分肯定这一建议的合理性和紧迫性,要求市绩效办在提出2017年绩效评估方案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其中。

市农委作为这一建议落实的具体工作部门,以市委市政府工作绩效评估方案施行为契机,配套下发了《郴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创新机制,严格考核,着力建成严密的工作体系,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抓细抓实。目前,我市已率先在全省实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成农产品溯源系统,逐步摸索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新举措、新经验。